辽宁环保监测发布第十七条千峡湖水域渔业开发办理坚持合理开发、科学利用、以渔洁水、以渔名湖的原则,施行统一规划、统一办理、分工协作、授权运营、责权利相和谐的运营办理体制,保证渔业开发办理次序。
第十八条施行生态渔业开展形式。以维护水环境为意图,重点开展以鲢、鳙鱼等滤食性饲养为主的“洁水生态渔业”,适度开展高附加值的本地特征渔业种类饲养。制止进行投饲料的网箱养鱼和施肥养鱼。
辽宁环保监测发布第十九条引入、推行水生生物新种类,应当科学验证该种类对水生生态系统的利害影响,避免引入外来损害物种,制止凶狠性鱼类饲养。
第二十条市管委会安排县办理处会同市、县渔业行政主管部分,树立并施行渔业资源封库休渔准则。依据鱼类生殖规则,科学断定禁渔休渔规模和时刻。施行科学放养,科学断定放养鲢鳙鱼的比例和密度;施行限额捕捉准则,合理操控鲢、鳙鱼捕捉量,发挥鲢、鳙鱼净化水质的效果。
第二十一条施行捕捉答应办理。千峡湖水域除科学研究和大库鲢、鳙鱼捕捉外,严厉操控群众性渔业捕捉活动。
市管委会应会同县办理处和市、县渔业行政主管部分,依据千峡湖渔业资源实际,严厉操控渔业捕捉答应证发放数量及捕捉强度。
第二十二条严厉垂钓办理。市管委会应会同县办理处和市、县相关部分,科学区分垂钓区域,标准垂钓行为,清晰办理措施。制止在垂钓区域以外辽宁环保监测发布水域垂钓作业,制止钓刹鲢鳙鱼和其他违规垂钓行为。
第二十三条严厉渔业法律,加强渔业资源维护,制止运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度的网具进行捕捉,严厉打击炸鱼、毒鱼、电鱼以及其他损坏渔业资源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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